一、控告信访须知
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二、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三、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四、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存在违法的控告;
五、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控告;
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七、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八、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申诉业务须知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
三、国家赔偿须知
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程度的法律文书或其他材料;
(六)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其他材料。
四、法律咨询须知
提供与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理解适用、办案标准、程序性规定等方面的咨询。
刑事申诉工作流程
受理----审查(审查结案或立案)----调卷、阅卷、调查----复查终结。
1、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根据情况作出维持或纠正的决定-----制作法律文书----送达----结案;
2、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根据情况作出提请抗诉或者不抗诉或者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决定----制作法律文书----送达----结案。
国家赔偿案件
1、刑事赔偿、复议、国家赔偿监督工作流程
受理----审查----立案----作出赔偿、复议、监督的决定----制作法律文书----送达----结案。
2、国家赔偿执行工作流程
受理----审查----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收到财政拨付的赔偿金----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