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对四起刑事案件能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了公开听证,并首次尝试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训诫,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等相关人士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据。经查,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都相对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办案部门综合考量后,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对四名被不起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听证后均无异议。随后,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公开宣读、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公开训诫和严肃教育,希望其今后能吸取教训,以此为戒,遵纪守法,回报社会。365体育app安装_365服务热线_365bet网站地址
被不起诉人李某懊悔不已:“我法律意识淡薄,以为酒后挪车不违法,存在侥幸心理,感谢检察机关这次对我宽大处理。我今天深受教育,明白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我保证今后决不再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回去后也向周围的人宣传”。
与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表示检察机关组织公开训诫教育是一种很好的普法形式,在不起诉的同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继续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既体现了司法的严肃性,警示了当事人,使其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又展现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并能通过这种形式带动犯罪嫌疑人以身宣传的普法效果,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为检察机关点个赞。
近年来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相对不起诉案件明显增多,但是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理,不等于不教育,我院主动担当,积极探索,充分运用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打好法治教育组合拳,形成普法、守法氛围,既维护司法权威,也传递司法温度,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