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东丰县院以入额院领导办案为抓手,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助推东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 99件,办案量同比上升30%。近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永林就张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一案,到东辽县人民法院出庭支持公诉,东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龙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该案从批捕环节开始,田永林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查卷宗材料、核实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准确认定,注重案件实质化审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田永林检察长对该案细节进行一一梳理、分析、研判,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制定出庭预案。庭审中,合议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辩论,田永林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在庭上对案件提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指控,向合议庭详细阐述了公诉意见。经合议庭合议,对我院起诉的事实和证据予以支持,并认可我院提出的量刑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5年来共受理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79件110人。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刑法保护的重要法益。下一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强化能动履职,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职能,一以贯之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为东丰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