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林区群众对民法典的关注和了解,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走进松江河、泉阳、露水河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满足了林区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基本需求。
每到一处,我院干警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包括主要法条、亮点及民法典的诞生过程,尤其是涉及到群众日常生活中有关财产安全、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方面的内容,并引导广大群众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精神要义。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尊法、人人守法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宣传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的精神实实在在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