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延边林区检察工作研讨座谈会精神,推进汪清林区双碳工作进展,近日,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前往汪清林业局、大兴沟林业局、天桥岭林业局进行碳汇调查,并于2月9日联合天桥岭林业局召开专家座谈会。
会议介绍了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森林资源总体状况、林业碳汇开发交易及合同情况,并科普了国际、国内碳汇开发最新动态和政策形势,参会人员就天桥岭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强调,碳汇交易开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减污降碳目标、提高群众经济收入的有力抓手。天桥岭林业局内林业碳汇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发展潜力比较突出,开发前景非常广阔,搞好碳汇资源开发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上,苏树林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政策,科学决策。要充分了解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林业碳汇的相关政策,对开发林草碳汇项目的形势和相关制度标准做到正确把握,科学研判发展时机;二是统筹开发,试点先行。要对林草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不盲目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碳汇开发承包协议;三是立足自身,培养人才。开展试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尽快培养一批林草碳汇人才,提升自身能力水平。
下一步,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监督碳汇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发挥检察职能,围绕辖区内国家级碳汇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检企沟通渠道,为建设绿色、低碳林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