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切实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干警来到司法救助对象陈某某家中进行司法救助回访慰问。

陈某某,女,系二级智力残疾人,2021年7月遭受不法侵害时只有17岁,因父亲去世,目前家中只剩下陈某某和同样智力残疾的母亲,二人没有劳动能力,家中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在接到未检部门移送的线索后,立刻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深入调查,认为陈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了尽快进行救助,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加快推进司法救助各项程序,将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并协调相关部门为母女二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
在回访过程中,我院干警与当地村委、村妇联负责人进行座谈,确认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了解陈某某家庭生活情况,并为其送去了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在与陈某某以及其家人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陈某某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程度的好转,不善表达的她也终于笑着对我们说了句“谢谢”。
开展司法救助回访,不仅是对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更是对救助对象精神上的慰藉。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工作,持续关注被救助对象生活实际,坚持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资金能够用到实处。同时以构建多元化、长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为目标,积极主动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不断传递检察温情,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