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奖项是一份崇高的荣誉,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更高的期待。今后工作中,我会把这份荣誉和领导的关怀化作更加努力工作的动力,不忘初心、踔厉前行,在案件中坚守正义,在履职中传递温暖,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接过“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奖牌的那一刻,她说出了这样的心声。
2021年12月,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崔晓英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7月21日,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韩丽莲,州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等一行人来到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罗松玉副主席宣读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表彰决定。随后,韩丽莲主席为受表彰的同志颁奖并对获奖同志表示祝贺,崔晓英同志发表获奖感言。
授牌仪式后,州检察院与州妇联就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下一步,延边州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加强与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为全州妇女儿童保护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州院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姬善主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