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检察|“社矫+”让监督1+1>2
为深入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年初以来,长岭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主动履职、积极探索,在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构建了“社矫+”工作模式,社区矫正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社矫+司法局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以监督把牢社区矫正人员“入口关”。切实加大与县司法局沟通协作力度,通过“查、访、听、评”四步工作法,全程参与监督司法局开展审前调查评估,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一月份以来开展审前评估7人次;扎实开展专项检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2月6日至2月13日,刑事执行部门联合县司法局深入乡镇司法所,通过查阅档案、走访调查、谈心谈话等方式,监督社区矫正规范情况。此次专项活动查阅档案54份、走访调查5次、谈心谈话2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卷宗封皮字迹模糊、思想汇报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向县司法局下发检察建议2份。

社矫+未检
2020年10月份,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查阅这份社区矫正档案时,我们随机与王某开展了谈话。谈话中了解到王某上有因病致残的父母,下有还未成年的儿女,家境十分困难。实地走访家中时,还发现其孩子不愿说话,特别内向,但即便贫困,两个孩子都没有辍学。考虑到两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刑事执行部门主动与未检部门沟通,深入其家中为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和孩子面对面、心贴心,了解孩子在校学习情况、在家生活情况,为其舒缓压力、疏通烦恼,效果良好;结合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我们主动与学校沟通,为孩子减免了相关费用。针对王某家庭实际情况,检察干警发起了捐赠衣物、学习用品行动,并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

社矫+检务督察
打破传统监督模式,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开展专项活动前,刑事执行部门主动与检务督察部门对接,明确了督察内容、督察节点等。在审前评估、专项检察、联合未检一体化履职等环节,?检务督察人员对检察人员履行检察职责、遵守检察纪律等进行监督,对规范用语、规范着装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对在督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下一步,长岭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社矫+”工作新格局,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努力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实、做的更细。